新华网南京7月2日电(苏华)近日,新华网江苏频道接到投诉称: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局副局长王志山涉嫌利用职权贪污受贿,吃、住、行、游靠民企一剪梅 赞助 。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至今未受理此案,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也称证据不足 ,一剪梅员工郑强(化名)说,一次次举报均石沉大海后,他们把向媒体投诉视为拯救企业的唯一出路。 一剪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王志山贪污受贿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处理此案的工作人员称,王志山的行为只能算是 稍有不妥 。
一剪梅和相关企业万得宝诸多报销账单上经理批示位置都有王志山的签名,这无疑成为其涉嫌贪腐的软肋。 有市民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这样的证据还叫不充分?纪工委都不主动找举报人了解案情么?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的做法,怎么让老百姓相信有关部门坚决 拍苍蝇 的决心?
对此,全国首届律师、南京理工大学兼职法学教授、经典案例入选《中国刑辩大律师》的王志杰律师认为,如若现有证据确实、充分,纪委、监查机关应当彻查。若确实违章、违纪,就应当按照党内相关制度和中央的八项规定来处理,若构成犯罪还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怪象一:局长吃、住、行、游,均在破产民营企业报销
据一同举报的一剪梅员工张大山(化名)介绍,2010年,董事长朱建波在王志山等政府官员的协助下将企业申报破产。同年5月,朱建波以妹妹朱小敏的名义购买了一辆车牌为苏HK6330的上海大众轿车,并以每月3500元的租金租给一剪梅破产管理人使用。
实际上这辆车,从租赁之日起一直由王志山使用。 张大山拿出几份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和一份大众汽车特约维修站任务委托书,材料显示:苏HK6330的上海大众轿车车主为朱小敏,而送修人与联系人均为王志山。
车牌为HK6330的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上显示送修人为王志山。
2010年7月,在企业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下,王志山、朱建波和企业破产管理人聘请的会计马某某、孙某,还一同前往上海世博会旅游数日,挥霍公司财产14433元。 张大山出示了几人同游上海的照片。 2011年11月,朱建波还陪同王志山在北京旅游数日,开支7423元。 新华网记者看到,2011年11月14日,朱建波从淮安飞往北京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还有航空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保单生效日期为2011年11月15日,被保险人为王志山。
张大山表示,2009年至今,仅股东们手上的证据显示:王志山在一剪梅及相关企业万得宝账户上报销了汽车修理费7500元,加油充值卡2万元。
2011年,企业账上每天的招待费就平均达439元。 张大山称,仅王志山签单的曹三龙虾馆就吃喝了4600元,这些费用都是朱建波从破产管理人处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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