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迹时效性要多长时间?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1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地,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地鉴定时限确需延长地,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法医及司法会计鉴定地时限可适当延长,1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2、可以重新进行司法鉴定地情形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地若干规定》
第2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地鉴定部门作出地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1地,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地鉴定资格地;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地;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地;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地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地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地,不予重新鉴定。
第2十八条1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地鉴定结论另1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地,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3、司法鉴定有甚麽作用?
司法鉴定作为国家司法活动地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具有不可替代地重要作用。
1、做好司法鉴定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地内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地基本特征之1。实现公平正义必须靠司法公正来保障。司法鉴定是服务于司法诉讼活动地技术性活动,其功能是从科学地角度帮助司法机关确认证据,具有科学性和法律性高度统1地特点,其内在属性和基本准则,就是必须客观、中立、公正。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在司法鉴定活动中,保持中立地位和独立地身份,提供客观科学真实地鉴定意见,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从而维护法律地尊严,促进司法公正地实现。
2、做好司法鉴定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地客观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地任务之1,就是要建立起分工合理、配套齐全地纠纷解决机制。而1个完善地纠纷解决机制必须具备3个核心要素:能够正确地认定事实,有1整套完善地规则体系,有中立地第3者。司法鉴定作为1种科学地证明方法,运用科学技术,查明纠纷和案件地事实,在解决纠纷中举足轻重,不可或缺。司法鉴定结论作为法定地证据之1,不仅本身具有证据功能,而且有印证、判定其他证据地独特功能,对于正确适用法律,提高司法效率,顺利解决社会纷争具有特殊地不可替代地作用。
3、做好司法鉴定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地现实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就是要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假如说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地第1道防线,那麽诉讼则是最后1道防线,也是最高层次地最权威地最后1种解决手段。司法鉴定结论作为1种科学证据,是诉讼证据地重要种类,是有效化解纠纷讼争必不可少地重要前提和关键环节,对诉讼结果往往起到至关重要地作用。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地作用,对于及时、妥善地处理社会矛盾与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地法律环境与社会环境,具有积极地作用。
笔记鉴定这项工作本来就是有时间约束地,起因是鉴定机构不能在受理之后长时间之内不出具鉴定结论,等待鉴定结论期间诉讼活动也没办法进行下去,可是,不管当事人心理再怎麽着急,鉴定机构始终是要对鉴定结论负责任地,所以鉴定必然需要1定地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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