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
鉴定意见书庭审质证
倡议书指地是由某1组织或社团拟定、就某事向社会提出建议或提议社会成员共同去做某事地书面文章。它作为日常应用写作中地1种常用文体,在现实社会中有着较广泛地使用。倡议书不是对某个体或某1小集体而发地,它地受众往往是广大群众,或是部门地所有人,或是1个地区地所有人,甚至是全国人民。所以,其对象十分广泛。广泛地群众性是倡议书地根本特征。
专题2019-06-18 15:10:415319人阅读
当事人提请民事后,针对1些模糊不清地需要做来辨别真伪,或者通过
司法鉴定来为赔偿定性。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地鉴定意见书具备法律效力,是可以当做证据使用地。但是,鉴定意见书也有无效地时候,这就需要当事人学会认定。那麽哪些情形下司法鉴定意见书无效?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了解下吧。
1、哪些情形下司法鉴定意见书无效?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针对某些专业问题现象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比如,工程造价鉴定,
笔迹鉴定、财物价格鉴定等等。所以司法鉴定结论成为法院审理某些案件地重要证据,也可能决定着当事人胜败地命运。当有虾下列情形地时候,可以认定司法鉴定无效: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地鉴定资格地;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地;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地;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地其他情形。
2、司法鉴定意见书无效应该怎麽办?
1、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假如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1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麽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地支持就是首要目地。当事人就不能单纯地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地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地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
2、 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地目地。
假如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地鉴定结论。
当前地司法鉴定实践中,鉴定机构作为商业主体很多都存在委托受理把关不严,鉴定结论草率,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暗箱操作及腐败地问题现象。所以投诉举报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行为地方式也是可以考虑选择地。
3、 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细心地当事人会发现,正规地司法鉴定意见书
首页会有1份“声明”。其内容往往包括甚麽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地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地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之类地话语。言外之意,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等基础之上。假如我们能够搜集到有关否定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地证据,则鉴定意见失去基础,自然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由此可见,当员不具备资格、鉴定过程存在严重错误、鉴定结论缺乏证据支持地,这些情况下,司法鉴定意见书无效。当事人可以提出重新鉴定,或者向行政机关投诉,要求撤销无效地司法鉴定结论,另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收集证据,推翻之前地鉴定结论。
延伸阅读:
司法鉴定期限是多久,司法鉴定是多长时间
交通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标准是几多
解答问题现象:4233条
"主要是从鉴定程序方面去质疑鉴定地证明力,包括鉴定人或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鉴定程序是否合法(找到相关笔迹鉴定地程序性规定11对照看有无违反之处)、用于比对地检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鉴定方法是否科学。此外,也可以通过鉴定人或鉴定机构与1方是否有利害关系、鉴定人或鉴定机构与本案结果是否有利害关系,来质疑鉴定结论地证明力;鉴定人或鉴定机构过去是否有过同类鉴定结果被推翻地记录。
解答问题现象:4233条
关键是你如何确定鉴定书有错,假如是文字错,坚持不改(估计可能性比较小),可以直接申请鉴定人出庭或向鉴定结构发质询函就可以解决,或向管理机关投诉即可。假如结果与事实不符错,除非你有足够地证明鉴定结论错了,而且是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地过错,即使重新鉴定地结论不1致,也不能说明前次鉴定结论错。关于补充鉴定或修改,仍然要通过法院再次申请补充鉴定,或申请对鉴定意见书质疑地回答。简单以你上述理由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地。
解答问题现象:4233条
"1、从鉴定结论到鉴定意见
2005年10月1日实施地《关于管理问题现象地决定》,将“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
2012年将“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
在实践中,无论是侦查人员、公诉人、还是法官在看待鉴定意见地时候,确实都比以往更加慎重,不再那麽迷信了。经常起因是鉴定意见地问题现象,要重新开庭,甚至无法最终定案地。
当然,很多律师对这个文字称呼地转变欢欣鼓舞了多年了,可是,我们都知道这种转变并不那麽明显,这个称呼地改变,并没有带来所谓地巨大改变,律师对鉴定意见地质证意见、辩护意见通常难以被法院采纳就是直接体现。法院对鉴定意见地采信态度并没有根本上地转变。
究其本质来说,无论是鉴定意见,还是鉴定结论,都是刑事诉讼法所规定地证据之1。司法鉴定活动,本身既不是行政行为,也不是司法行为,也不是1般地科学技术行为,而是具有法律性和科学性相统1地性质。侦查、检察、法院依然对鉴定意见具有1定地迷信。
那麽,今天主要是个体经验分享,没有1定地体系,而是点点滴滴地串讲。
2、鉴定意见质证地难点:“四难”
(1)重新启动鉴定意见难。鉴定意见地启动权在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司法机关。律师、当事人都无权启动。这就导致了辩护人即使对某个鉴定意见有异议,也无法自己去委托重新鉴定来推翻之前地鉴定意见。只能通过申请鉴定人、专家证人等方式来解决鉴定意见地问题现象。
(2)申请鉴定人出庭难。《刑事诉讼法》第1百八十七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地,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地,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地根据。”“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假如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就不会通知。所以,鉴定人出庭也很难。(3)专家证人出庭作证难。《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地人作为证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地鉴定意见提出意见”。但是,同样,必须经过法庭通知才可以出庭。所以,专家证人出庭也很难。(四)质证意见难以被采纳。大部分地鉴定意见地鉴定过程通常都比较复杂,即便律师非常专业,质证意见非常专业,法院也未必采纳。在鉴定意见和辩护人地质证意见之间,法院1般偏信鉴定意见,即便确实有瑕疵,也会通过补正之后再采信。
解答问题现象:4233条
主要是从鉴定程序方面去质疑鉴定地证明力,包括鉴定人或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鉴定程序是否合法(找到相关笔迹鉴定地程序性规定11对照看有无违反之处)、用于比对地检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鉴定方法是否科学。此外,也可以通过鉴定人或鉴定机构与1方是否有利害关系、鉴定人或鉴定机构与本案结果是否有利害关系,来质疑鉴定结论地证明力;鉴定人或鉴定机构过去是否有过同类鉴定结果被推翻地记录。
解答问题现象:4233条
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地字迹进行地鉴认、识别活动。人地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地检验,可判明文件中地笔迹由几个体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1认定,证实文件地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地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地稳定地和带有特殊意义地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地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地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
解答问题现象:183条
|好评:7个
"在法庭中由所产生地意见会成为案件解决地重要,这个证据会影响到当事人地胜败。因此每1位当事人都是十分重视这个鉴定结论。那麽当碰到对自己不利地鉴定结论时,表示对此不服该怎麽质证呢?现在就和365地小编1起谈谈司法鉴定意见如何质证这个问题现象吧。
1、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假如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1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麽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地支持就是首要目地。当事人就不能单纯地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地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地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
这方面,可以参考地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地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地鉴定部门作出地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1地,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地鉴定资格地;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地;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地;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地其他情形”内容,以及第28条规定“1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地鉴定结论,另1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地,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等内容。
但 “何谓“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地其他情形”、“有证据足以反驳”并无明确和具体地标准。所以就大有文章可做,完全在于当事人自己地努力了。聘请专业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有些当事人在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后并不能提出充分地理由,或者提出了充分地理由而法官并不支持。那麽可能最终会放弃重新鉴定申请,或者无奈得同意不满意地鉴定结论。很多当事人不懂得可以利用依法申请法官回避或者投诉地手段来达到重新鉴定地目地。
2、 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地目地。
假如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地鉴定结论。
当前地司法鉴定实践中,鉴定机构作为商业主体很多都存在委托受理把关不严,鉴定结论草率,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暗箱操作及腐败地问题现象。所以投诉举报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行为地方式也是可以考虑选择地。
3、 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细心地当事人会发现,正规地司法鉴定意见书首页会有1份“声明”。其内容往往包括甚麽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地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地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之类地话语。言外之意,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等基础之上。假如我们能够搜集到有关否定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地证据,则鉴定意见失去基础,自然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另外,针对那些缺乏分析论证只有粗糙含糊性结论地鉴定意见书,我们也可以自行委托更加权威地鉴定机构来做出精益求情论述细致严密地鉴定意见来向法庭提交。尽管这种鉴定意见可能法官不予理睬。但对法官绝对会起到1定地影响。起因是都是意见,法官更喜欢意见地分析推理而不只是口号性地结论。
看完上述小编总结出来地质证审查程序,我们可以对”司法鉴定意见如何质证“这个问题现象有所了解。首先我们肯定要坚持重新鉴定,然后投诉反映,最后加以收集证据来推翻之前地鉴定结论。明确步骤会让您地质证过程变得简单轻松,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
咨询律师365!
解答问题现象:3867条
|好评:55个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地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有四个法条,即第2十七条、第2十八条、第2十九条和第五十九条。当事人及诉讼人应当对这四个法条进行“细嚼”后,才能找出鉴定所存在地问题现象,也才能说服法官不采信不真实地鉴定结论。
第2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地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1)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地内容;
(2)委托鉴定地材料;
(3)鉴定地依据及使用地科学技术手段;
(四)对鉴定过程地说明;
(五)明确地鉴定结论;
(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地说明;
(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对这1法条,应重点注意第(2)项“委托鉴定地材料”、第(3)项“鉴定地依据及使用地科学技术手段”、第(四)项“对鉴定过程地说明”。对“委托鉴定地材料”应从提交地程序及证据地“3性”进行审查。对“3性”提出异议,1定要举出证据予以证明,否则,法官对你只有主张而无证据予以支持地说法是不会采信地。我在代理诉讼案件中,常遇到有地同行只是“空口提出反对”,未提出证据支持自己地主张,最终导致他地主张不被法官所采信。对“鉴定地依据及使用地科学技术手段”应重点审查其“依据”,从法律逻辑上说,这就是审查其“前提”,看“前提”是否真实、是“全称量词还是特称量词”。“对鉴定过程地说明”,应审查其逻辑推理是否正确,主、谓项使用地是“全称还是特称”,审查其是否违背逻辑推理规则。
第2十八条规定:“ 1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地鉴定结论,另1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地,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从该法条表明,第1,法律不禁止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第2,1方当事人对对另1方单方委托作出地鉴定结论提出重新鉴定,应当具备两个条件:1是证据(证明违背证据地“3性”),2是足以反驳。只有具备了这两个条件,法院才可以准许重新鉴定。
第2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地鉴定部门作出地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1地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地鉴定资格地;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地;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地;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地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地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地,不予重新鉴定。”对这1条重点是审查第(3)项“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地”。我是从3个方面入手:第1,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充分、全面;第2、是否符合逻辑推理规则;第3,鉴定结论是否与鉴定材料内容地指向1致,鉴定结论与鉴定材料彼此之间是否存在矛盾。
第五十九条规定:“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地,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地质询。”我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都坚持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我认为,作为代理人应当坚持这1点!只有鉴定人出庭在法庭上你才可以对他地回答或不回答“穷追不舍”地追问下去,使鉴定人无藏身之处。只有通过在法庭上地不断追问,才能使鉴定中存在地问题现象暴露在法官面前。还有,代理人应对法官以书面形式表明,对地书面回答应坚持不予接受。
解答问题现象:4233条
"1.可以鉴定倒是可以,但是有地鉴定单位不收,起因是各个鉴定机构地水平不1样,所以能不能鉴定和能不能受理是两个完全不同地问题现象,理论上,任何笔迹都可以鉴定,但实际上很多机构都不收,所以假如某1个机构不收,不用气馁,别地单位也许能收
2. 有,许多单位不收个体委托地鉴定,但也有许多单位受理,你先打电话去问看中地鉴定机构
3. 该向机构申请
4. 鉴定费用地收取有1个标准,在网上可以查到
5. 不叫鉴定证书,叫司法鉴定意见书
6. 好心劝你1句,老年人在弥留之际写地手书都很奇怪,有地人闲着没事会写几百张,有地人年纪大了以后还到处写白条,所以不要1有甚麽微小地争议就漫天怀疑,那个时候就是不正常。我每年都鉴定大概200多封遗嘱,至今还没有1个发现不是本人书写地。
7. “字迹有漏洞”是个极其模糊地说法,不是本人写地叫漏洞,是本人写地也可以有漏洞,那漏洞到底在哪个地方,这才是你们需要笔迹鉴定地关键。
解答问题现象:4233条
"(1)标题。可写“关于×××(人)××××案地”。
(2)前言。交代地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地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在前言地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地基本观点。如认为指控被告地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3)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地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地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地被告地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中提出地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地“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地政策,提出可以从轻地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地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刑事案件辩护词格式
关于(姓名)_(案由)1案地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2条第1款地规定,我接受__(主要或被告人姓名) __________(案由)1案地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地委托,担任他地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地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地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理由如下:
综上所述,我认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第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_____
解答问题现象:4233条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省××市××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张××之亲属许××地委托,指派我担任张××地1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还进行了大量地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认真地调查和严密地分析,我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存在诸多疑点,难以定案。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1、关于本案中公诉书认定张××作案地证据
公诉人所列举地能够据以认定张××强奸杀人地证据主要有两个:1是××公安局对被害人和被告人所作地血刑试验结论,2是被告人身上地伤良。由于其他证据只能证明案件确实发生,但并不能证明罪犯是谁,因此,我仅就这两份证据地真实性和证明力,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看法。
关于血刑试验结论。根据××公安局所制作地刑事科学鉴定书,死都血型为B型,阴道内精液为A型,犯罪嫌疑人张××血型为A型,唾液为A型,公诉人遂将此认定为张××强奸杀人地1条主要证据。对此,我作为辩护人认为,死者阴道内精液与犯罪嫌疑人张××同属1种血型,并不能证明就是张××作地案。起因是现代
法医学认为血型鉴定毕竟不同于DNA指纹鉴定,它只能作排除认定,而不能作同1认定。具体到本案来看,死者阴道内精液为A型,可以据此排除血型地B型、O型人作案地可能性,但不能得出必然是张××作案地结论。起因是世界上A型血地人有很多。
关于被告人身上地伤痕认定。根据公诉人提供地照片,张××地伤痕均在右侧,即右侧肩部、右耳后、右额和右手。这是与张××地供述相1致地。张××对此地解释是:案发第2天上午正值家里买煤,他作为家中唯1地男子干体力活是责无旁贷地,由于肩挑、肩背和爬楼梯,造成了身体右部地多处划伤。按常理讲,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地解释是有待辩证分析地,但我们可以通过张××身上地伤痕形成时间来具体分析他地这1供述是否真实。按照公诉人发表地公诉词,笔××是在××年××月××日××时许作地案,这也就是说,张××身上、耳后及额上地伤应形成于此时,但问题现象地关键在于在案发当天,并没有人发现他有伤。起因是案发当天下午,张××去单位值班,单位里地人并未看见他地脸上、额上有伤。张××单位地同事刘××和王××提供地书面证据证明。并且,张××当天值完班回家后,邻居也未曾见过其脸上、额上有伤。
2、关于本案中公诉书认定地张××地作案时间
无论是人民检察院地公诉书,还是公诉人在法庭上提出地公诉意见,都认定被告人张××是在××年××月××日××许作地案。但当天××时左右,张××单位地同事刘××和王××以及门卫黄××都能证明张××在单位值班。这有刘××、王××和黄××提供地书面证词予以证明。而且,张××在单位值班时,所翻阅地报纸和所作地读书笔记也能证明张××在××月××日××时许不在作案现场。以上证据与张××本人地辩解相印证,证明了张××在××时许没有作案时间。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认定被告人张××作案地证据严重不足。起因是事关人命,我认为人民法院在采证时不可不慎。我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年××月××日修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之规定,宣判被告人张××无罪。
辩护人:××律师
××年××月××日
解答问题现象:0条
|好评:1个
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地字迹进行地鉴认、识别活动。人地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地检验,可判明文件中地笔迹由几个体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1认定,证实文件地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地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地稳定地和带有特殊意义地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地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地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
笔迹鉴定意见地质证情况有鉴定程序是否合法、鉴定机构是否具备资质、鉴定地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地等,对于笔迹鉴定程序存在异议地,或者认为笔迹鉴定地法律适用情况不标准地,可以从上述情况来进行处理。
假如需要对笔迹鉴定进行质证地话,首先是要确定鉴定地人员或者是鉴定机构有相关地证明才行。其次如何判断笔迹鉴定地真伪需要由专门地专业人士来进行判断1般人是判断不了地。
2审庭审后是不可以要求鉴定笔迹地,对于笔迹鉴定地时限和要求在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上有明确地规定,1般来说,必须在1审中申请笔迹鉴定,假如没有在1审中提出,那麽2审法院是不允许进行笔迹鉴定地。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犯您的权利,请留言或与客服联系,我们会尽快删除
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犯您的权利,请留言或与客服联系,我们会尽快删除(未用作商业用途)。